星期三, 5月 14, 2014

夢は

結果現在居然碩一下了,看起來先前的問題又被延遲回答了呢XD


  再來,我再留下一個問題給碩一上的我

  你認為,資金是該用累積的或是用吸引的?

  這個問題不重要,作為經營者,怎麼看出手上的牌最高可以叫到幾墩,怎麼樣成局,這才是重點。

  沒有資金有沒有資金的玩法,有資金有有資金的玩法,最重要的問題在你到底要做什麼。

  接下來要面對的問題是這樣的,假如一切順利的話,幾個月後會畢業,然後呢?

  我知道有個很明顯的聲音引領著我向前,只是越接近畢業,這個聲音似乎越模糊。

  五年前制定目標的方式是正確的,「拿命去換」的核心理念也是對的。我想,我們總是一步步接近死亡,但是在死後之後,那是什麼?

  是極樂世界?是輪迴?是天堂或是地獄?或是就只是什麼都沒有?

  或許有的時候是為了生存而生存,但是在能夠生存之後,我們追尋的是什麼?

  
   是夢想吧?


  因此為了夢想,全力以赴那樣也是理所當然的吧?

  那接下來的夢想,就先以下列為目標。
 

  1. TIH
    1. 這可能是我的第一間公司,但是可能不是最後一間,一路上走起來其實也不知道會不會下禮拜就宣布解散了,只是我仍然希望TIH能夠成功。
    2. 在二十年後,TIH在世界的定位必須是第一流的資訊公司,如同台積電在全世界晶圓代工的定位一般,因此在公司走向上,必然不能停留在小確幸的方向。
    3. 在十年內,TIH必須能夠成為智慧家庭的第一品牌。
    4. 在五年內,TIH必須能夠成為應屆中山畢業生工作的第一選擇。
    5. 在今年,TIH必須能夠立案,並且完成至少100個客戶的初期目標。
  2. 終結貧窮

 
    這次的目標,很明確是衝著TIH而來,因為我相信這是我現在在這個地方的原因,我知道這會是許多夢想的核心關鍵,因此,拿命去換,再試一次吧?


  接著,無論如何,請25歲的我回答,TIH還在嗎?

星期四, 3月 27, 2014

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定資訊「電腦及其相關服務業」以及「第二類電信事業特殊業務」筆記

警語:就像是在大學老師常常說的,投影片不一定是對的,課本不一定是對的,就連老師自己說的也不一定是對的。所以這篇文章也不一定所有觀點都是對的,請仔細思考、判斷,假如有不明白或是容易使人誤解的部分,也懇請以電子郵件或是臉書訊息的方式告訴我。


首先,服貿議題其實早在去年六月就已經存在了,只是可能得感謝張委員、黑島青年以及各個致力於公眾議題的同學們,這個議題才得以全國注目。

然而一開始的時候,是在臉書上面出現大量分享文,然後懶人包。接著是攻佔立法院等消息,然後我們注意到了各家媒體在報導上有其立場,因為我們的爸媽和我們的媒體管道不同,所以對整件事情的看法也變得不同,因此,我們注意到了一個問題。

  新聞媒體有毒。

只是呢,問題似乎也不是這麼簡單,後來有人發現大家的資訊來源似乎都是懶人包,而且這懶人包好像也有他的立場,所以,我認為。

  懶人包也有毒。


於是,在討論服貿的時候,就會有人問了這句「你反服貿,可是你有看過全文嗎?」
所以很多人就去看了全文,然後結論是沒有結論(真的阿,不然你去看就知道了)
然後有些人的結論是「政府黑箱,所以民眾看不懂」。

我們系的賴老師常常說網路業能夠賺錢的原因,是因為名詞很多,所以別人就看不懂。

服貿是不是這樣我就不知道了啦XD

只是,在解釋黑箱問題上,政府強調他們辦過很多場公聽會,那麼,我就從公聽會下手吧?

第一場的公聽會(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sUm__UBPjI)(http://lis.ly.gov.tw/lgqrc/qrbook?F0%4099%400%400%401025000%40127%40%40rbook)其實有點混亂,一開始主要在吵程序問題,假如是第一次聽公聽會的同學可能會覺得很無聊,為什麼要在那邊管拒馬什麼的,不過這是有他的原因的,但不是這篇文章討論的主題,所以先跳過。

第一場的公聽會完整聽完之後,注意到了中央政府可能沒有發現地方執行上的漏洞,例如白牌車,只是假如接著第二場一直聽下去,可能聽到和我自己相關的第十場時,這個議題也結束了,所以我決定直接跳到第十場。
PS.關於第一場的心得,我打在這:https://www.facebook.com/pichu.chen/posts/10201640644009696?stream_ref=10

第十場公聽會,和資工系最相關的部份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MVF-ViSE6w
公報在此:http://lis.ly.gov.tw/lgqrc/qrbook?F0%4099%400%400%401026700%40431%40492%40%40rbook

這裡面大概有一半以上和這場的主題是不相干的,其實我很懷疑,這麼長的公聽會,正常人應該都聽到恍神了吧XD

心得的部分在這邊,就不重打了,接下來的話,就是配上網路上其他的資訊來補充意見。


先把要討論的部分貼上來好了

B.電腦及其相關服務業
(a)與電腦硬體安裝有關之諮詢服務(CPC841)
(b)軟體執行服務(CPC842)
(c)資料處理服務(CPC843)
(d)資料庫服務(CPC844)
(e)其他(CPC845+849)

(1)跨境提供服務 沒有限制。
(2)境外消費 沒有限制。
(3)商業據點呈現 允許大陸服務提供者在臺灣以獨資、合資、合夥及設立分公司等形式設立商業據點,提供電腦及其相關服務。
(4)自然人呈現  除有關下列各類自然人之進入臺灣及短期停留措施外,不予承諾:
i.商業訪客進入臺灣停留期間不得超過三個月。
(商業訪客係指為參加商務會議、商務談判、籌建商業據點或其他類似活動,而在臺灣停留的自然人,且停留期間未接受來自臺灣方面支付的酬勞,亦未對大眾從事直接銷售的活動。)
ii.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人員進入臺灣初次停留期間為三年,惟可申請展延,每次不得逾三年,且展延次數無限制。
(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人員係指被其他世界貿易組織會員的法人僱用滿一年,透過在臺灣設立的分公司、子公司或分支機構,以負責人、高級經理人員或專家身分,短期進入臺灣以提供服務的自然人。 「負責人」係指董事、總經理、分公司經理或經董事會授權得代表公司的部門負責人。 「高級經理人員」係指有權任免或推薦公司人員,且對日常業務有決策權的部門
負責人或管理人員。 「專家」係指組織內擁有先進的專業技術,且對該組織的服務、研發設備、技術或管理擁有專門知識的人員。專家包括,但不限於,取得專門職業證照者。)
iii.在臺灣無商業據點的大陸企業所僱用的人員得依下列條件進入臺灣及停留:
(i)該大陸企業已與在臺灣從事商業活動的企業簽訂驗貨、售後服務、技術指導等,及其他與左列服務相關的服務契約。
(ii)此類人員應符合前述「專家」的定義。
(iii)此類人員在臺灣期間不得從事其他與服務契約無關的服務活動。
(iv)本項承諾僅限於契約所定的服務行為。並未給予此類人員以取得專業證照的身分,在臺灣廣泛執業的資格。
每次停留的期間不得超過三個月或契約期間,以較短者為準。此類進入許可的有效期間自核發的翌日起算為三個月至三年。符合條件者可在許可有效期間內多次進入臺灣。


相關的影片在這:
http://peace-for-taiwan.blogspot.tw/p/blog-page_3500.html

首先,大家看到沒有限制可能就會開始擔心了,想說我們政府是不是笨蛋。然而這個部分其實有限制反而是比較奇怪的。

什麼是跨境服務?當你使用Google的搜尋引擎時,這就是跨境服務。
什麼是境外消費?當你花錢在Google買關鍵字廣告時,就是境外消費。

然而目前資訊領域屬於十分開放的狀況,假如我們下去限制台灣民眾最多可以進行多少次百度搜尋,這應該是很奇怪的吧?

再來,其實在公聽會的討論中,比較多是在討論關於「入口網站」的部分,因為會擔心假如民眾使用的入口網站,例如Yahoo上面的新聞,一但被中資控制了,那麼會不會看不到某些新聞,或是某些新聞特別常出現?

答案是有可能的!

但這問題,就如同現在電視新聞的狀況一樣,我們只能提供多種新聞媒體給民眾們選擇,而不能去強制說他今天鼓吹共產思想就去封殺他。

不過,我們到是可以利用本國法令進行限制,就如同中國限制他們民眾連上國外網站一般。甚至在必要的時後要求撤資(雖然我覺得擋旺中併購案都擋不住的NCC,不太能指望就是),因為在這次的協議中,中國並不會去修改他們對於網路言論自由的政策,同時在公聽會中也提到,假如他們肯開放讓他們人民看到自由時報的線上新聞的話那最好,然後中國共產黨大概就倒了這樣。

所以說,並不是說「沒有限制」就還真的沒有任何限制,在上面進行毒品交易,槍枝買賣等等的,還是會被抓的,也就是說原先的該國法令還是有效,這樣應該有點感覺了吧XD


再來是第二類的部分,這部分假如簽訂了,和上面電腦及相關服務業比起來,是比較容易有差別的部分。

還是先貼一下他的具體承諾

電信服務業
第二類電信事業特殊業務
(1)存轉網路服務
(2)存取網路服務
(3)數據交換通信服務

(1)跨境提供服務見模式(3)商業據點呈現
(2)境外消費 沒有限制。
(3)商業據點呈現 允許大陸服務提供者在臺灣投資左列業務。大陸服務提供者須為在海外或陸上市之電信業者;大陸服務提供者總持股比例不超過 50%,不具控制力。
(4)自然人呈現 同「電腦及其相關服務業」的承諾。

這點的話交大林教授十分重視這個部分,只是看起來教授在公聽會之前,沒有拿到充分的資料,以至於他的發言有些部分是有缺陷的,不過這些部分也不需要我回應,請同學把第四次的公聽會老老實實的聽完,就知道答案了。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axFW2ZHOk8
http://lis.ly.gov.tw/lgqrc/qrbook?F0@99@0@0@1025100@395@@rbook

基本上二類電信的資安問題已經可以說是沒問題了,其實只要連線的時候強制加上HTTPS,那就沒問題了。

不過,根據先前春節回家的時候辦信用卡的業務員居然要我把身分證影本用Line傳給他的這件事看來,就算不開放,假如大家沒有積極宣導不可以用奇怪的東西傳資料的這個概念的話,要取得個資什麼的,不用簽服貿也做得到。